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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 ? | 请回复 | ? |
信件内容 | ? | 最近在常宁市第三,第四,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看病买药,后来去结账时,工作人员说从2024年1月到现在就暂停常宁市职工医保结算报销了,意思是要全部自己出钱,国家没有报销,请领导尽快协调,并在常宁市第三,第四,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看病买药开通职工医保结算报销通道,现在看病贵啊,需要国家报销一部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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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 ? | 2024022787947 | 处理状态 | ? | 已处理 | ? |
提交时间 | ? | 2024年02月27日 | ? |
答复单位 | ? | 常宁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 | 2024年02月28日 | ? |
答复内容 | ? | 张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实施细则的通知》(衡政办发〔2022〕27号)文件,常宁市第三,第四,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1月份起,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3家医疗机构开通了普通门诊医保结算服务,截止目前普通门诊医保结算都是畅通状态,全市其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服务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也畅通。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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