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城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统计力量。现将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重要学习内容,全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统计法律法规等11次,进一步深化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意义的认识,推动统计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压紧压实责任。2023年4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为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定方向、划重点。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9次,研究部署统计专项治理、统计执法、统计法治宣传等工作,扎实推进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将依法统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成立市统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2023年无行政调解案件。三是提高学习广度深度。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宣讲活动,2023年5月,局主要负责同志应邀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坚持“逢会必讲统计法”,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统计工作人员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必授课程。依托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平台、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开展统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二)坚持精准普法,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抓好重要时点宣传。9月20日,联合宣州区统计局及澄江街道办事处在市昭亭广场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现场播放统计法宣传音频,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12月8日,举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折页、文艺表演、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普查意识。二是注重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开展干部职工网上旁听庭审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响应国家局“《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号召,组织全市统计系统人员积极参与,加强对《统计法》的再学习再深化。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省“领导干部宪法知识”及“统计法有奖竞答”线上答题,安排人员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加深大家对宪法及统计法等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结合统计服务千企活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现场讲解统计政策法规,促进企业领导重视统计工作,树立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意识,指导帮助企业统计员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报表,从源头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
一是依法开展普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二是加强im体育赛事_IM体育app手机下载-官网|平台@解读。编印《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回应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围绕“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编制《宣城市情》、《统计月报》、《送阅信息》等统计服务产品,创新开发《视点观察》,对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城市出台的创新举措、改革文件进行梳理,提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考。
(四)坚持依法治统,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今年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市统计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同意设立市统计执法监督局(法规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领导职数设局长(科长)1名(正科级),宣城市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法规科)的正式设立,有助于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为全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秉持“零容忍”原则,持续保持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认真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积极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2023年,全市共对1326家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其中市本级完成检查单位1198家。三是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在2023年统计专项治理中,市纪委监委全流程参与。与审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今年5月份,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和规范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四是积极配合国家常规统计督察。11月25日,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第6统计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对宣城市开展延伸督察,宣城市局全力做好统计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法治宣传成效有待提升。日常宣传多以传统形式为主,利用新媒体普法的手段还不够多。少数基层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上热下冷”,还存在靠提醒和突击学习情况。部分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未能入脑入心,对统计造假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对依法统计认识还不够到位,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还有待提升。
(二)依法统计根基仍需夯实。部分乡镇(街道)、“四上”企业还存在对统计业务学习不够、理解不深,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数据质量。从国家统计督察情况看,统计业务培训还不到位,统计台账建设还不规范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源头数据质量审核把关还不够严实。此外,全市统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特别是县级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全市具有统计执法资格人员仅有26人,部分专业执法人员仍是空白。
(三)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还没完全压实。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沟通协同作用发挥还不够,在监督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运用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形成合力。在对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方面还存在“宽、松、软”现象,主动立案的案件不多,震慑效果还不明显,还缺乏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深化统计法治宣传,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夯实统计法治根基,奋力开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加大学习贯彻力度。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文件精神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学习贯彻,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大危害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二)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创新宣传载体,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拓展统计法治宣传新方式新渠道,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
(三)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人员、统计执法人员关于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统计执法流程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和法治素养。加大与优秀法治建设单位的学习交流,借鉴优秀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
(四)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拓宽违法举报渠道,驰而不息抓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