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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市统计部门不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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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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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自行组织发起(市统计执法监督室负责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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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级统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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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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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抽查基数约3000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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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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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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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至11月(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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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直管的3家联网直报企业检查事项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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